残疾人工资我是一名残疾员工,2008…

残疾人工资我是一名残疾员工,2008年3月开始残疾证一直挂职在一家单位,本人并未去上班,当时单位办理保险是从08年1月开始,2010年4月合同已满,单位已提前一个月电话通知本人,(因单位人员减少,残疾人名额需调整,如本人可以上班,单位继续鉴定合同,如不能上班,则要解除合同),当时单位发放工资是按扣除保险后1000元/年计算,问:1.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2.如要解除,本人可否要求赔偿?如何赔偿?赔偿期限是从08年1月开始还是3月开始?应赔偿多少?3.本人并未上班,单位是否可以此为借口,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