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征地补偿大队是否给我们我们是82…

如此征地补偿大队是否给我们我们是82年在甲地分的的口粮地,我们耕种了一年以后,由于离婚原因,我们把户口迁至了乙地(还在一个镇上),直到现在我们在乙地也未再次分的口粮地,现在甲地的土地都已被征用,村名们因此都得到了补偿,而我们去领取,大队却说我们的地早已被大队收回,而且大队的分配方案是按82年第一次土地分配时的人员情况分配的,其中已死亡的人,户口迁走的人,转非农业的人也都在其中同样得到补偿款,只有我们一家的地被大队说收回给了别人,而且我们至今依然是农民,而事实上是被大队说收回的地虽被大队收回但并没有承包给别人,只是让别人一直耕种着,直到地被征用后,发补偿款的时候大队把另外一户填写到大队口粮田花名表上,注明是我们原来那一部分地给了此人,而没有任何的手续,补偿款也就同样给了这个人(但整个镇根本就没有进行过第二次土地分配),请问大队是否有权在我们没有重新得到口粮地的情况下将我们的口粮地重新划分给别人,我们是否可以去要这个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