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离校读书三年学校没有公示就除名是否合法有一小学老师在单位教了二年书后因考上研究生后决定去读书,也没有和学校说保留其老师岗位即没经过学校批准,学校上报教育局给予其除名处理,但没经过15天的公示期,后来这人读研究生回来后没有找到工作又要求回来工作,学校已给除名,这样的开除合法吗
老师离校读书三年学校没有公示就除名是否合法有一小学老师在单位教了二年书后因考上研究生后决定去读书,也没有和学校说保留其老师岗位即没经过学校批准,学校上报教育局给予其除名处理,但没经过15天的公示期,后来这人读研究生回来后没有找到工作又要求回来工作,学校已给除名,这样的开除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