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一家五口,楼房三居一套,两姐…

房产问题一家五口,楼房三居一套,两姐结婚了,户子已迁出,儿子没房只能与父母同住,已婚,后父去世(没有遗嘱),儿子与母住,拆迁时给了新房一居67平,两居旧房59平(约30年房龄)两套1,所有房子是不是应该是母占50%,另一半4人平均各有一份?2,当时母说儿没房给他一套,两姐也是照顾弟就同意了,并是新房写的儿子名,旧房写的母亲名.如果严格地说弟要的新房价值远远已超50%现儿与母同住旧房,新房出租,房租该是儿一人独拿么?还是算共同财产?如果说房是他的名房租现在就是他拿理所当然,可不可以说那他们住的旧房现在就是占了两个姐姐的利益?现在姐弟因其它问题吵翻了,她后悔当初的好心了,应该怎么办?可以怎么办?可不可以把新房名改为母亲,或三人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