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王律师,你好!我与2009年11月8日结婚,婚前我对俺对象是百依百顺,她脾气特别的犟,我的脾气也不是很好。但是婚前我没有对她发过脾气,但是结婚后,我与她频频发生吵架,你知道一个人是吵不起架的来的,我对她非常好,晚上我给她洗脚,有时还按摩,吵架过后,我总说会改的,我稍微做的不对,她就生气,一生气就吵着离婚。2010年5月2日,我与她发生争吵,她每天上网好长时间,我的家人叫她吃饭,她总是爱理不理,我生气了,我每天出去,优势吃饭也不回家,一连好几天,她5月7号早上起来,收拾东西准备走,我也没阻止她。她现在就决定和我离婚,我去她家叫了好几次,她总是赶我走,她家人,对我俩的事,也爱理不理。结婚之前,她对我说,就算我们结婚了,以后还得离。我最后一次去叫她,她说了一句话;我不想再跟着你,以后为钱而愁。她家里到现在也不给个答复。请问,我到法院告她,能收回多少彩礼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