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我的公公婆婆在05年已在公证处立下遗嘱他们百年归老后将房屋给我先生,然后公公07年死去,而婆婆于09年死去。姑姑(即我公公婆婆的女儿)于2010年上诉,原由系她有一份公证遗嘱:是我婆婆07年立下的,说是房屋所有权归她(婆婆的女儿)所有。但想请教律师们,是否房屋所有权全部归她(婆婆的女儿)所有呢?再有问题是:姑姑的那份公正遗嘱里面显示所用的证件(身份证、印章、房产证)都是旧的,而且房产证还是我公公当年亲自去房管局报失的、旧的房产证。我很怀疑伙的婆婆当时神志不清,不然也不会拿着已已遗失的房产证和旧的证件去重新公正。如果我跟她打官司,我的胜算有多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