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律师您好:有几个问题想咨询,请麻烦您解答一下。一、我有一朋友1996年1月6号进工厂,到2008年1月已连续工作12年了,劳动合同以前是每年签一次,每次签一年(一式两份但从不给另一份)。2008年1月21号我朋友书面申请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工厂领导拒绝了,只签了三年合同(另一份还是不给)。问1:能要求二倍工资赔偿吗?问2:还欠缺什么证据?问3:本项要求法律上有失效期吗(因现在要求就被打击走人)?问4:2011年1月又到签订劳动合同该怎样对策(工厂又会面只签三年合同)?问5:要怎么做才能获二倍工资赔偿?或维权利益最大化?请麻烦您设计一下好吗?问6:劳动合同另一份不给本人对维权有何影响?二、1、工厂每月都强迫加班超出不大于36小时规定(他加班都在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