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帮助我有一平房出租给2家。后和一家达成买卖协议。出具收条一份,2007年11月14日,收4万元整,注首付4.5万。余款于2008年10前交清。如有反悔订金不退。又有一协议书。2008,1.,19日写的。全款8.5万,分两笔付清。首付4.5万元须半月内付清。余款4万于2008,10月前交清。如不按协议时间前交清,后果由他负责,宾视为毁约,甲方有反悔的权利。他一直到5月份也没给那首付差的5000元。我不卖了。他就起诉我了。问能怎么个结果。谢谢。
寻求帮助我有一平房出租给2家。后和一家达成买卖协议。出具收条一份,2007年11月14日,收4万元整,注首付4.5万。余款于2008年10前交清。如有反悔订金不退。又有一协议书。2008,1.,19日写的。全款8.5万,分两笔付清。首付4.5万元须半月内付清。余款4万于2008,10月前交清。如不按协议时间前交清,后果由他负责,宾视为毁约,甲方有反悔的权利。他一直到5月份也没给那首付差的5000元。我不卖了。他就起诉我了。问能怎么个结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