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你们好;我在一个厂工作我在试用…

律师们你们好;我在一个厂工作我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员工进厂时,行政主管跟我说第一个月试用期有1200元保底,我进去了一个星期也了解过了这厂的待遇,后来我问行政主管到底那保底怎么算的,他说第一个月试用期是有保底1200元,但要做满3个月才有第一个月的保底,3个月内辞职就第一个月也没保底,工资按计件计算,第一个月的保底工资减计件工资的工资在全收完工资那里扣回所补的工资,我在那个厂辞工到最后一天刚做了25天,他说按计件工资算给我,工资只有350元,我还能追得到我的补偿吗?我觉得这样工资不合理,希望律师们给下意见我,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