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后收取待签合同保证金合理么儿子大学2010年毕业,某单位于09年底去学校招聘,并投档该单位,不久面试,而后同意招为合同制员工,收取5000元合同保证金,说是毕业到单位上班一年后,签订正式就业合同后,给予返回保证金,目前由于本市公开招聘人事在编大学生,儿子有幸考入了,并录取为国家人事编的员工,鉴于家庭特殊贫苦,全家靠爱人一人700多退休工资生活,本人下岗三年并体弱无收入,每年都住院,有证可查,这钱对某些家庭无所谓,可对我家是笔极大的数目,我想要回那5000元押金,恳请律师解答,我能要回来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