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营运的货车的车主,于5月8号在武汉吴家山配货市场在一家配载部,给我联系了一分活,货物名称是树,重量是8吨,起运地点是黄冈的蕲春县,目的地是江苏的如皋市,运费是货到付款,总价4000元,我给信息部150元信息费,另外注明当天不装货加两百元,上面有联系人的电话,我们到了蕲春和联系人联系,他让我们在那里等了两天,第三天装的货,在一个很偏僻的小路上,路况很差,我们一起从配货站去了两辆车一直装到次日8点多,刚刚装完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来了,货主跑了,林业局的工作人员给我们的车子拍了照,让我们做了笔录,让我们配合他们的工作,并告诉我们,我们车上装的树木叫樟树,是国家保护的植物,是不允许买卖的,要求保存樟树,我们也积极的配合,并扣留了我们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和我们与配货站签的合同,由于路况原因,我们的车子于5月16号才从现场由森林公安把我们带到林业局指定的停车场,现在林业部门告诉我们他们已经抓到了一个罪犯了,和我们联系的人在逃,现在我们还在他们的停车场里面,由于路况不好,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安排别人修路,现在他们让我们出修路的钱,请问一下,我们要出这份钱吗,还有我们这几天的损失该有谁承担,我该去起诉谁,我们车子的损失标准该怎么算。谢谢